英超没3个非欧限制的-英超非欧名额
关于联赛(英超、意甲、西甲)的球员上场细则。
国家不同就有不同要求
像欧盟国家是不限制欧盟的成员国球员数量的,但是对外援来自亚非拉美的就有限制
这是欧战成绩比较好的国家的联赛情况
英超,包括苏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的联赛,都是受劳工证限制的,即没有特定的要求,但是如果外援出场次数不够,就无法再比赛了.
意甲,不包括意乙,每年只许从海外以近一个外援,出场无限制,所以经常看见国米一堆外国人出场的事了....
西甲,包括西乙,允许有4名外援,并同时出场.但是很多人有双重国籍,而且像messi那样,17岁前是以学童身份在球队的,有很多.
德甲,包括德乙,允许8名非欧洲球员,但是只允许5名在联赛出场,3名在德国杯出场.
法甲,无外援限制,但是比赛中只允许5名非欧球员上场.
丹麦超级联赛,无外援限制,但是只限3名非欧上场.
乌克兰甲级联赛,无球员限制.
俄罗斯超级联赛,无球员限制,和乌克兰一样,但是那边太冷了,高水平外援也不多...
葡萄牙超级联赛,允许最多有6名非欧盟球员,但是在比赛中只能是上4人.
荷兰,无球员限制.
希腊,允许5名非欧盟,可同时上场.
土耳其,允许8名非本国球员,比赛中只能上5人.
为什么英超对外援没有限制?
这个问题我是这样想的:第一,是钱的问题,现在英超的运作不错,整体都有钱,俱乐部当然可以在世界范围内找需要的球员,而西甲和意甲相对经济状况不是特别好,所以就有些问题,自然愿意培养本国球员
第二,英超是没有外援限制的,而西甲最多只能有4个非欧外援上场,意甲每年只能引进一个非欧外援,所以这里也有了区别。
第三,因为英超有钱,所以他可以去搜刮很多球员来。毕竟人家也是靠踢球吃饭啊,谁不想多赚一点啊
英超有没有非欧盟球员人数限制
英超对于非欧盟球员有劳工证的限制,具体到来英超踢球的非欧盟球员来说,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过去两年为国家队出战他有资格参加的至少75%的国际A级赛事;
2.他所在的国家队过去两年的FIFA排名平均位列世界前70位。
如果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申请劳工证被拒绝之后可以提起上诉,由政府部门裁定该球员是否适用於“特殊天才条款”:如果该球员属於特殊天才(special talent),并且可以为英国足球顶级联赛的发展作出显著贡献,则也可以获得工作证。以特殊天才条款来到英超绿茵场的例子有切尔西的威廉。就为其申请了“特殊天才条款”。当时威廉仅仅代表巴西国家队有过两次参加A级赛事的经历,远远达不到近两年代表巴西参赛75%的要求。但切尔西在威廉的劳工证申请被拒后提出上诉,称巴西国家队实力强大且人才济济,如果威廉不是代表巴西效力肯定能成为国家队主力。劳工部认可了以上表述,并且认为威廉符合能为英超发展作出贡献这一条件,从而才向威廉发放了劳工证。
而英超报名的25人名单中,必须包括8名本国青训球员。本国青训球员按照英国相关规定为:在15岁到21岁期间,效力於英足总或威尔斯足总所属球会达到3个赛季或者36个月,是否为本国国籍则完全没有关系。由於不少外国籍球员也能被列入"本土青训球员",所以国家队从前一直没有受惠
21岁以下的球员不需要报名也能直接参加英超比赛,但是如果8名本国青训名额不足则必须削减报名人数。例如2011-2012赛季的阿森纳,由于只有朱鲁、吉布斯、宋、曼诺尼和沃尔科特这5名本国青训球员,所以在英超报名中只注册了22人。
各大联赛各允许几个非欧盟球员,如何才能获得欧盟护照,它与劳工证有何不同
英超没有限制,但要劳工许可证。劳工证是非欧盟球员到英国踢球的许可。对于足球来说,理论上是代表国家队(可以是国青)出场75%以上就能获得劳工许可证。但是不符合这个条件的球员不是没有可能。比如高潜力的小球员是可以的,比如曼联队的法比奥。还有大额交易一般不会不允许,比如罗比尼奥。再有,有的球员已经在英国居住5年,才踢足球,也会自动由劳工许可证,比如以前普斯茅斯预备队的泰国人伦拉菜米。英联邦国家劳工许可证的要求还会降低,比如新西兰、印度和澳大利亚等国。
意甲每年允许引入两名非欧盟球员,今年新制度,以前确实是一个。
西甲不限制非欧盟球员,但是每队在联赛前需注册25名球员,这25名球员里,只允许有三名外援。但是,由于西甲一线队预备队都可以参加联赛,预备队注册球员可以参加10场联赛。所以,理论上西甲上6名外援。还有,俄罗斯球员在西甲不算外援。
德甲每队可以有8名外援。法甲不限外援,联赛可以上五个,杯赛三名。俄罗斯联赛最NB,不限外援。
在欧盟国家生活一定年限就可以申请相应国家的国籍。英国是五年,意大利三年,西班牙三年,法国三年,德国五年,比利时三年。剩下的国家不清楚。还有,有的球员亲戚是欧盟国家的,也可以申请欧盟国家国籍。比如米堡的阿根廷人阿尔卡,由于姥爷是意大利人,所以申请了意大利国籍。
欧冠有没有非欧名额限制
英超联赛对外援(非欧盟球员)并没有限制,但要求这些外援必须要持有劳工证,并且最多只能同时上场3名外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